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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12    点击次数:


        保卫是在学党委、行政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学的规章,承担学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二、制定实施学安全保卫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履行对校内各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服务职能。

    三、承担学“平安之江”建设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消防及交警等部门进行案件侦查、事故调查。

    四、做好国家安全及维稳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进行宗教、文化的渗透和各种破坏活动,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五、负责校内交通、治安、消防安全以及户政等日常管理服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做好活动审批(备案)及大型活动安全保障。

    六、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治安、交通、消防、反恐等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七、完成学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575—81112543 | 邮箱:bwb@zjc.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保卫部 | 邮编:3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