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际,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形势,理清工作重点,着重分析师生思想动态,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保学院一方平安。
二、国庆70周年大型活动较多,人员出行多,交通隐患明显增多。各部门(单位)应做好师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提醒师生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防诈骗等事项,做到防范在先。
三、学院从10月1日-7日禁止任何外来车辆入校,不承接任何外来活动。如有必要,须在9月30日前向学院申请备案。
四、各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并了解师生的假期去向,保持通讯畅通,劝阻师生不去危险的地方或从事危害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组织的聚会、游行,警惕邪教或传销组织的蛊惑,确保外出师生安全归校。
五、外出前确定宿舍门窗落锁,关闭水笼头,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贵重物品谨慎存放,切忌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存放大额现金;不带不熟悉不了解的人员进宿舍,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六、师生自驾外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走危险路段、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出行前仔细检查车况,杜绝事故隐患。
七、注意人身防范及消防安全,不参与、围观打架斗殴等社会纠纷事件,不携带火种入景区,遵守景区安全规则,不从事危险的行为。
八、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有一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和信息畅通,凡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办公室及保卫部。
九、如发生突发状况须及时采取措施,重大的问题拨打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或向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和保卫部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0575-81105110)。
保卫部将在近期会同学校办公室、教务部、学生工作部、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综合保障部、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按照综合责任制有关规定减扣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