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是祭祀、外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集中的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地预防交通、火灾、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要利用校讯通平台、家长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假期中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重点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抓好部门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四、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五、抓好防溺水宣传工作。
六、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如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